法律要求酒标写什么
酒标首先不是设计,而是一组受法律约束的标示。在欧盟,强制标示事项包括产品类别(例如“葡萄酒”)、拥有受保护原产地名称(PDO)或受保护地理标志(PGI)的酒须标出的相应用语及名称、实际酒精度、来源地以及装瓶者名称。自 2023 年 12 月 8 日起生产的葡萄酒,还须提供配料表和营养声明。
在美国,联邦规则规定了酒标的强制信息,包括品牌名称、葡萄酒的类别或类型、装瓶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酒精含量,以及在适用时的亚硫酸盐声明。
几乎任何一瓶酒上,都有四项标示值得依次阅读:产地、品种与年份、酒精度,以及由谁装瓶。每一项都指向一条规则;告诉你这些文字保证了什么的,是规则,而不是字体的大小。下文逐一介绍这四条线索,再看亚硫酸盐与有机标志等细节,最后用两道练习来检验。
一只通用的酒瓶和正标,不带文字:每一条色带代表一项标示。注释写出该项标示及其背后的规则;其中的数字是正文说明的法定最低比例和酒精度公差。各项标示在瓶上的位置因酒而异;形状和颜色仅为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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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者或酒庄 — 在欧盟,château 与 domaine 是受限的酒庄用语
- 产地名称 — PDO、PGI 或 AVA:名称背后是一套规则
- 年份 — 当年采收至少 85%(欧盟、日本);美国 AVA 为 95%
- 葡萄品种 — 至少 85%(欧盟、日本)或 75%(美国一般规则)
- 装瓶者 — 由谁装瓶;美国的 Estate Bottled 有严格条件
- 酒精度(% vol) — 法定公差:0.5(欧盟);1.5 或 1.0(美国)
线索一:产地——PDO、PGI、AVA 与日本葡萄酒
在欧盟,拥有受保护原产地名称(PDO)的葡萄酒,必须完全使用产自划定区域的葡萄酿造;受保护地理标志(PGI)则要求至少 85% 的葡萄来自该区域。每个 PDO 都有一份产品规范(法国称 cahier des charges,西班牙称 pliego de condiciones),规定允许使用的品种,并视产区而定,规定产量、种植密度等规则。
这就是许多欧洲酒标以产地为主、甚至不写品种的原因。不过,产地名称并不一定代表单一品种:里奥哈的产品规范所列的许可红葡萄品种包括丹魄(Tempranillo)、歌海娜(Garnacha)、格拉西亚诺(Graciano)、马苏埃洛(Mazuelo)和黑马图拉纳(Maturana Tinta)等,因此红色里奥哈可能是混酿。
在美国,AVA(美国葡萄种植区)是以边界划定的葡萄种植区域。酒标要标出某个 AVA,至少 85% 的酒须来自该区域种植的葡萄;标出州名或县名则要求至少 75%。这些联邦规则关心的是葡萄在哪里生长,并没有列出允许的品种,也没有产量上限。
在日本,国税厅的《果酒等制法品质标示基准》规定,只用日本国产葡萄、在日本国内酿造的果酒才称为“日本葡萄酒”(Japan Wine)。日本葡萄酒的酒标上要标示地名,须使用至少 85% 产自该地名所示范围的葡萄,并在该范围内酿造。
分级用语:保证什么,不保证什么
听起来像等级的用语,并不都属于同一类。有的由产区自身的产品规范定义,有的则记录了对酒庄的历史排名。
“Grand Cru Classé en 1855”指的是 1855 年制定的波尔多酒庄分级。例如,圣埃斯泰夫的卡龙世家酒庄(Château Calon-Ségur)称自己在 1855 年被列为三级庄。分级授予的是酒庄,本身并不规定葡萄园规则。约束一款列级波亚克的,是 AOC 波亚克的产品规范,它适用于所有波亚克,无论是否列级:允许的品种为品丽珠、赤霞珠、佳美娜、科特(马尔贝克)、梅洛和小维多;产量定为 57 hL/ha,上限为 63 hL/ha;种植密度须达到每公顷至少 7,000 株。
还有一些用语是陈年类别。在里奥哈,Crianza、Reserva 和 Gran Reserva 是产品规范以最短陈年期定义的传统用语。分级用语应当理解为关于酒所须满足的规则或酒庄历史的信息,而不是测得的分数。
线索二:品种与年份——85% 与 75% 规则
酒标上的品种名是对比例的承诺,而比例取决于法律。在欧盟,只有当某一品种占至少 85% 时,才可标示该单一品种;若标示两个或以上品种,它们合计须占 100%,并按比例从高到低排列。标示年份则要求至少 85% 的葡萄在该年采收。
美国联邦规则对品种较宽松,而在标示 AVA 时对年份更严格。标示品种名一般要求该品种至少占 75%,且此类酒标还须标示原产地。标示年份时,若产地为 AVA,须有至少 95% 的酒来自该年采收的葡萄;若为州、县等其他产地,则至少 85%。
日本葡萄酒在这两方面都采用 85% 的门槛:所标品种至少 85%,所标年份采收的葡萄至少 85%。
换言之,一瓶标着“赤霞珠”的酒,按欧盟规则最多可含 15% 的其他品种,按美国一般规则最多可含 25%。想知道确切的混酿比例,可以查看背标或生产者的技术资料表,那里可能写有。
在酒标上标示产地、单一品种或年份之前,葡萄所需达到的最低比例。美国为联邦规则;日本为标示“日本葡萄酒”的酒所适用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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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 | 美国(联邦) | 日本(日本葡萄酒) | |
|---|---|---|---|
| 产地名称 | PDO:葡萄全部来自该地区;PGI:至少 85% | AVA:至少 85%;州或县:至少 75% | 至少 85% 来自该地,并在当地酿造 |
| 标示单一品种 | 该品种至少 85% | 至少 75%(一般规则) | 至少 85% |
| 年份 | 当年采收至少 85% | 标示 AVA 时至少 95%;否则 85% | 至少 85% |
线索三:酒精度及其法定公差
酒标上的酒精度是申报值,而不是精确的测量值,各法律体系都允许一定的公差。在欧盟,实际酒精度以 % vol 标示,分析值与标示值之差不得超过 0.5% vol。部分产品适用更宽的 0.8% vol,包括起泡酒、利口酒,以及在瓶中存放超过三年的 PDO 或 PGI 葡萄酒。因此,标示 13.5% vol 的静止葡萄酒,实际酒精度在 13.0% 至 14.0% 之间。
美国联邦规则的幅度更大:酒精度 14% 及以下的酒为正负 1.5 个百分点,超过 14% 的酒为正负 1.0 个百分点。公差在任何方向上都不能使酒跨越 14% 这条线。因此,标示 13.5% 的酒实际可在 12.0% 至 14.0% 之间;标示 14.0% 的在 12.5% 至 14.0% 之间;标示 14.5% 的则高于 14.0% 且不超过 15.5%。对于 14% 及以下的酒,甚至可以用“table wine”或“light wine”代替数值。
实际的启示是比较酒款时要谨慎:标示相差 0.5 度的两瓶酒可能一样强,而同一个数值在欧洲和美国所允许的范围也不同。
每根横条表示近期装瓶的静止葡萄酒在该标示值下所允许的实际酒精度范围。在美国,公差不能使酒跨越 14% 这条界线,因此标示 14.0% 意味着最多 14.0%,标示 14.5% 意味着高于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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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标示值所允许的实际酒精度(% vol)
- 欧盟静止酒 13.5% vol: 13–14 % vol
- 美国 标示 13.5%: 12–14 % vol
- 美国 标示 14.0%: 12.5–14 % vol
- 美国 标示 14.5%: 14–15.5 % vol
线索四:由谁装瓶——château、domaine 与 Estate Bottled
欧盟的酒标必须标示装瓶者,有些用语还更进一步。按照欧盟规则,指代酒庄经营体的用语(法语中包括 château 和 domaine)只能用于完全使用该经营体自有葡萄园所采收的葡萄、并完全在该经营体内酿造的 PDO 或 PGI 葡萄酒。因此,“mis en bouteille au château”或“mis en bouteille au domaine”这样的标示,把葡萄、酿造与装瓶都与一家具名的酒庄联系在一起。
如果酒标只是在“mis en bouteille par”之后写上公司名称,它说明的是由谁承担装瓶责任。仅凭这一点,并不能知道葡萄生长在哪里;那要看产地标示。
在美国,只有当装瓶酒厂位于所标示的 AVA 内、在该 AVA 内自有或控制的土地上种植了全部葡萄,并以连续流程完成破碎、发酵、成酒、陈年和装瓶,且酒从未离开其厂区时,才可使用“Estate Bottled”。因此,标有 Estate Bottled 的酒标也必须标示 AVA。
这两类用语都不是品质等级。它们描述的是从葡萄园到酒瓶的链条由谁掌控,从而告诉你谁要为这瓶酒负责。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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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标与背标
图片:Maison Apéro(生成图像) · Maison Apéro original
细节标示:亚硫酸盐与有机标志
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列在欧盟的过敏原清单中,当总二氧化硫超过 10 mg/L 时必须标示。美国规则要求含量达到 10 ppm 或以上的酒标注“Contains sulfites”。两者的标准都是酒中测得的浓度,而不是是否添加了亚硫酸盐,所以仅凭这一标示无法判断酒的酿造方式。
欧盟有机标志表示该酒依照欧盟有机法规获得认证,这些规则同时涵盖葡萄园和有机葡萄酒允许使用的酿造工艺。其他环保类标志属于各自有规则的体系,应理解为在该体系下作出的声明,而不是法律用语。
练习一:不写品种的里奥哈酒标
题目
一张西班牙酒标写着“Rioja · Denominación de Origen Calificada · Gran Reserva · 2017”,没有标示品种。请说明:(1) 为什么不必标示品种,以及到哪里查这款酒可能含有和实际含有的品种;(2) 年份保证了什么;(3) Gran Reserva 属于哪一类用语。
参考答案
(1) 这张酒标以受保护原产地名称为主,品种属于可选标示。里奥哈的产品规范规定了允许的品种,红葡萄酒包括丹魄、歌海娜、格拉西亚诺、马苏埃洛和黑马图拉纳等,因此这款酒可能是混酿。实际的混酿比例要看生产者的技术资料:例如,CVNE 为其 Cune Gran Reserva 2017 提供的技术资料表列出丹魄 85%、格拉西亚诺 10%、马苏埃洛 5%。(2) 按欧盟规则,至少 85% 的葡萄在 2017 年采收。(3) Gran Reserva 是里奥哈产品规范以最短陈年期定义的陈年类别,说明的是酒的陈年方式,而不是葡萄园的分级。
评分标准(满分 10 分)
- 指出 PDO,说明允许的品种由产品规范规定,并指出实际混酿要查技术资料表(4 分)
- 说明欧盟规定标示年份须有至少 85% 的葡萄来自该年(3 分)
- 说明 Gran Reserva 是产品规范定义的陈年用语,而非葡萄园分级(3 分)
练习二:纳帕谷酒标与波亚克酒标
题目
比较两款近期装瓶的酒。酒标 A:“Napa Valley · Cabernet Sauvignon · Estate Bottled · Alc. 14.5% by vol.”;酒标 B:“Pauillac · Appellation Pauillac Contrôlée · Grand Cru Classé en 1855 · Mis en bouteille au château · 13.5% vol”。请说明:(1) 决定各自葡萄构成的规则;(2) 各自装瓶标示的要求;(3) 各自实际酒精度必须落在的范围。
参考答案
(1) 酒标 A:按美国一般规则,至少 75% 的酒须为赤霞珠,且至少 85% 须来自纳帕谷 AVA 种植的葡萄;AVA 规则既不规定允许的品种,也不设产量上限。酒标 B:AOC 波亚克的产品规范只允许品丽珠、赤霞珠、佳美娜、科特(马尔贝克)、梅洛和小维多,产量定为 57 hL/ha、上限 63 hL/ha,并要求每公顷至少种植 7,000 株;1855 年分级本身不增加任何葡萄园规则。(2) Estate Bottled:酒厂位于纳帕谷 AVA 内,在当地自有或控制的土地上种植了全部葡萄,并在自家厂区以连续流程完成酿造和装瓶。Mis en bouteille au château:château 这一用语要求只用该酒庄自有葡萄园的葡萄,并完全在该酒庄内酿造。(3) 酒标 A:高于 14.0% 且不超过 15.5%,因为美国对超过 14% 的酒公差为 1.0 个百分点,且公差不得使酒降至 14% 及以下。酒标 B:13.0% 至 14.0% vol,因为欧盟公差为 0.5% vol。
评分标准(满分 10 分)
- 将美国的品种与 AVA 比例,与 AOC 的品种名单、产量和种植密度作对比(4 分)
- 说明 Estate Bottled 与 château 用语的条件(3 分)
- 算出两款酒的酒精度范围,并考虑 14% 这条界线(3 分)
产地
- 找出 PDO、PGI、AVA 或日本葡萄酒的产地名称
- 查阅其背后的产品规范或边界
- 弄清它规定了什么:区域、品种、产量
品种与年份
- 如有标示,读出品种和年份
- 套用门槛:欧盟和日本 85%,美国品种名 75%
- 在背标或技术资料表中查找确切混酿
酒精度
- 读出 % vol 数值
- 套用公差:欧盟 0.5,美国 1.5 或 1.0 个百分点
- 带着这一幅度比较不同酒款
装瓶者
- 找出由谁装瓶
- 寻找酒庄经营体用语或 Estate Bottled
- 了解从葡萄园到酒瓶由谁掌控
常见问题
酒标上的酒精度有多准确?
它是带有法定公差的申报值。在欧盟,分析值与标示值之差不得超过 0.5% vol(起泡酒等部分产品为 0.8% vol)。在美国,14% 及以下的酒公差为 1.5 个百分点,超过 14% 的为 1.0 个百分点,且不得跨越 14% 这条线。
“mis en bouteille au château”和“Estate Bottled”是什么意思?
在欧盟,château、domaine 等指代酒庄经营体的用语,仅限完全使用该经营体葡萄园的葡萄、并完全在该经营体内酿造的 PDO 或 PGI 葡萄酒。在美国,Estate Bottled 表示酒厂位于所标示的 AVA 内,在当地自有或控制的土地上种植了全部葡萄,并在自家厂区以连续流程完成酿造和装瓶。
酒标为什么写着“含亚硫酸盐”?
因为亚硫酸盐是须标示的过敏原。欧盟在总二氧化硫超过 10 mg/L 时要求标示,美国在 10 ppm 或以上时要求标示。标准是酒中测得的浓度,因此仅凭这一标示无法看出是否添加了亚硫酸盐。
要在酒标上标示某个品种,该品种至少要占多少?
欧盟和日本葡萄酒为至少 85%,美国联邦一般规则为至少 75%。在欧盟标示两个或以上品种时,这些品种合计须占 100%。
信息来源
- EUR-Lex — 欧盟第 1308/2013 号条例(葡萄酒:PDO 与 PGI 的定义及强制标示事项)
- EUR-Lex — 欧盟第 2021/2117 号条例(2023 年 12 月 8 日起生产的葡萄酒的配料表与营养声明)
- EUR-Lex — 欧盟第 2019/33 号授权条例(葡萄酒标示:酒精度公差、年份、品种、酒庄经营体用语)
- EUR-Lex — 欧盟第 1169/2011 号食品信息条例附件 II(二氧化硫与亚硫酸盐)
- EUR-Lex — 欧盟第 2018/848 号有机生产条例(含有机葡萄酒规则)
- eCFR — 27 CFR 4.23 品种标示
- eCFR — 27 CFR 4.25 原产地名称(AVA、州与县)
- eCFR — 27 CFR 4.26 庄园装瓶(Estate Bottled)
- eCFR — 27 CFR 4.27 年份酒
- eCFR — 27 CFR 4.32 强制标示信息(含亚硫酸盐声明)
- eCFR — 27 CFR 4.36 酒精含量(公差与 14% 界线)
- eCFR — 27 CFR 9.23 纳帕谷(AVA)
- INAO — AOC 波亚克产品规范(品种、产量、种植密度)
- 里奥哈 DOCa 管理委员会 — 里奥哈优质法定产区产品规范(2023 年)
- 卡龙世家酒庄 — 1855 年分级
- CVNE — Cune Gran Reserva 2017 技术资料表
- 日本国税厅 —《果酒等制法品质标示基准》说明
